三方核對

近日到銀行申請一件轉帳業務,要親自到銀行向行員辦理,行員除了驗明是本人和核對身分證之外,還將這些文件轉給另一位主管核對,確定轉帳的對象是誰,轉帳的目的為何等。

這幾項動作比起過去銀行的作法流程多了一些,我想可能近幾年詐騙的案件有越來越多的趨勢,所以銀行也因此增加一些防止存戶被騙而誤轉金錢的措施。

不僅銀行要加強轉帳和提領現金的稽核機制,一般公司處理應付轉帳時也會採取三方核對(three way watching)機制。也就是在處理廠商供貨的應付帳款(AP)時,要先確實核對三份文件;1. 當初簽核的採購訂單(PO)、2.供應商的送貨單及倉庫收貨單,確保數量和品質與訂購單是一致。3.供應商送來帳款的發票(invoice)。這三項單據都相符時,才會給予付款。三方核對的做法由來已久,也是防止舞弊的情形發生的必要措施。



管理拾穗(NO.123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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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本文作者曾渙釗 Arthur Tseng 安瑟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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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thur Tse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