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賣雙方的強弱勢

在市場上,買方(buyer)通常比賣方(seller)更佔優勢。因為賣方或是供應商想要賺取買方或客戶的錢,若市場上賣方同時有許多競爭對手時,買方就會有更多的優勢或議價能力。

所以買方在採購議價談判時,即可善用自身的優勢,取得有利的交易條件,而賣方或供應商為了達成交易,只好盡量配合買方的要求,在議價談判中,居於弱勢。

然而2020起爆發全球疫情,這種買方或客戶優勢的情況就逆轉。因疫情的緣故,全球供應鏈中的生產和運輸等受到阻礙,無法如平時般維持穩定生產,而有些產品,如IC或醫療器材的需求突然爆增。在供不應求,嚴重缺料的情況下,原來賣方或供應商的弱勢,因供不應求而逆轉成優勢。

當需求大於供應時,賣方或供應商的議價能力則大增。正如同買方或客戶處於優勢時,會選擇他們所要的供應商,而賣方或供應商占優勢時,也會選擇他們所要優先滿足的客戶。

買賣雙方的優勢或劣勢不會永遠不變,而2020年爆發的疫情對買方或客戶的啟發是平時就要維持好上下游的關係,而不是以為賣方或供應商永遠處於弱勢。買方或客戶與賣方或供應商要建立的是平等,相互支持和依賴的夥伴關係。

管理拾穗(NO.108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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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本文作者曾渙釗 Arthur Tseng 安瑟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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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thur Tse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