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歲小孩吸毒

李昌鈺博士在一次演講說:因果關係,我想了一生還是沒有想通。不過,我想舉一個案例說明因果的道理。

美國有一位十六歲的孩子,他的雙親很早就離婚了,父親酗酒吸毒,所以小孩也變成那樣。他的朋友勸他吸口煙,慢慢上癮了,毒癮就愈來愈深。年輕人都自以為身體強壯,自以為聰明,別人會出事,自己不會出事。後來他用針打嗎啡,針頭很髒,不幸染上了愛滋病,一生就沒有了。想想看,才十六歲,原本可以為社會做很多的貢獻,因為意志不堅強,吸毒而讓十六歲短短的生命就沒有了。

*取材自人間福報 2020年4月6日

 

案例問題思考

1.應用TOC限制理論的思維畫出衝突圖


2.一個十六歲的小孩為何無法拒絕朋友勸他吸煙?

3.這十六歲小孩的父母親如果知道小孩吸煙和毒時

要如何溝通或勸說?

4.這十六歲小孩會吸煙和毒是否受到雙親離婚、父親酗酒和吸毒等一連串負面影響而產生的因果關係?

 *應用TOC限制理論的系統思考可以使雙方有效地溝通和化解衝突

TOC限制理論的系統思考~應用於親子、家庭、教育(NO.049)
本文由曾渙釗Arthur Tseng 安瑟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 整理改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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